赣州市妇幼保健院关于开展“夏日炎炎、送清凉”服务(项目编号:GZFB2021-GH-0012-4)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根据市总工会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高温季节防暑降温工作,提高广大职工幸福感及获得感。拟开展“夏日炎炎、送清凉”服务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公司前来参与,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详见附件采购需求):
一、项目编号:GZFB2021-GH-0012-4
二、采购项目名称:“夏日炎炎、送清凉”服务采购
三、项目内容及预算控制价: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单价(元) | 预算总价(元) | 技术参数 |
“夏日炎炎、送清凉”服务采购 | 1100 | 份 | 90 | 99000 | ①服务内容:清凉解暑水果类等; ②门店要求:老城区、章江新区、经开区有门店; ③门店面积:单个门店面积不小于50平方米; ④门店水果种类:至少10种。。 |
预算总金额:99000元(以实际数量结算) |
四、响应方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本次响应报价以折扣率报价,高于最高控制价100%为无效响应,低于最高控制价者为有效响应。响应人可进行二次报价,且二次报价不得超过第一次报价。报价最低者为第一成交候选人。第一成交候选人在成交结果公示后到工会办签订合同。
五、技术规格及要求:
1、提货券内容:解暑水果
2、提货券发放标准及规格:
(1)所有水果必须符合成熟、新鲜、无腐烂。
(2)数量:预计1100份,按实际数量结算。
(3)面值:=90元÷成交折扣率,提货券面值不得少于90元/人。
(4)根据采购人提供的具体时间,接采购人通知后一次性送达。
4、提货结算时按实际发生数进行结算。
六、资质要求:
响应供应商具备的资格条件:响应供应商应首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相应的经营范围。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能力。
七、响应文件内容(按以下要求提供响应文件,不另发采购文件):
1、必须提供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银行开户许可证等有效复印件或三证合一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报价单:包含运输配送费、税费等,响应报价以单价进行报价并写明折扣率且不可超过100%,报价单需法人或委托人签字加盖公章。
3、销售网点以及服务能力证明材料(响应文件中提供经营场所自有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不按要求提供作无效响应处理)。
4、若现场响应人不是法定代表人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有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响应文件的递交:响应供应商须提供响应文件正本1本、副本1本,响应文件一律采用A4纸张,必须胶装成册,不接受装订、散页或活页响应文件。并在密封袋上注明“正本”、“副本”字样。封口处加盖骑缝章,由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授权代表签字,袋外封口处应写明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响应文件密封及制作不规范,不予受理。
八、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2021年9月15日-2021年9月21日(工作日内)上午8:00-12:00时,下午2:30-17:30时。
2、报名方式:通过邮件报名,供应商需将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申请人联系方式等信息通过电子邮件发送gzsfybjycgb@126.com,同时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的PDF扫描件作为附件一并发送。
3、联系人:叶先生 电话:0797-8282041
九、资质审核:开标时请响应代表携带好身份证原件,评委现场对响应文件资质材料及身份证原件进行审核。
十、评标办法:
1、最高控制总价为99000元,高于最高控制折扣率100%总价为无效响应,低于最高控制折扣率者为有效响应。
2、报价折扣率最低者为成交候选人。成交候选人在成交结果公示后到工会办签订合同。
十一、付款方式:
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合同签订后,供应商于 5日内提供货物或提货券给采购人,同时将正式发票和提货券全部交付后一次性转账支付该批次合同金额。
十二、谈判时间与地点
1、谈判时间:2021年9月22日15:30时。
2、谈判地点:赣州市妇幼保健院办公楼5楼(文清路73号附1)。
附件:
“夏日炎炎、送清凉”服务采购需求
货物名称 | 技术参数 | 单位 | 数量 | 预算单价(元) | 预算总价(元) | 备注 |
“夏日炎炎、送清凉”服务采购 | ①服务内容:清凉解暑水果类等; ②门店要求:老城区、章江新区、经开区有门店; ③门店面积:单个门店面积不小于50平方米; ④门店水果种类:至少10种。 | 份 | 1100 | 90 | 99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