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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妇幼保健院中药配方颗粒供应企业遴选公告

 

一、遴选内容及数量:新增赣康路院区中药配方颗粒供应企业1家

二、报名须知

1、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

(2)邮寄报名:疫情管控区域人员可以按报名和遴选的时间节点分别邮寄资料(建议用顺丰快递)到我院。

邮寄地址:江西省赣州市赣康路25号赣州市妇幼保健院赣康路院区行政楼8楼,药剂科;  电话:0797-5569615

(3)邮箱报名:可先将资料用PDF格式扫描后发压缩包至邮箱736053850@qq.com,胶装成册的资料可随后邮寄到我院。

2、报名地点:赣州市妇幼保健院药剂科

3、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日起5个工作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4、报名需提供的相关资料 :

(1)报名表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按附件1格式填写)

(2)生产、供应企业资料:《营业执照》、《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生产企业法人授权投标委托书(见附件2)和生产企业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双方单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3)、法人代表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公司承诺声明书(见附件4);

(4)提供信用中国查询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5)至2022年11月20日止提供在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销售备案的中药配方颗粒品种达到200种以上且有动物类及有毒性中药饮片供货能力。并提供中药配方颗粒供货目录及价格,按照附件5填写。要提供充分的佐证资料(本目录需要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数据查询截屏装订成目录)(加盖单位公章);

(6)供应企业对医院采购计划供货时间期限做出承诺即供货时间承诺书按附件6提供(加盖单位公章)

(7)供应企业对售后退换货期限做出承诺即售后退换货时间承诺书按附件7提供(加盖单位公章)

以上资料装袋密封提交。依次按序号顺序排列胶装成册(一正5副),封面注明公司名称。密封袋上注明配送公司名称并在封口处加盖公章(如未按要求执行则视为无效响应)。未按规定时间提供,视为自动放弃。

另附第(5)点各报名企业按附件5提供跟纸质版顺序一致的电子版目录(Excel表)报价表存入U盘备用。U盘用密封信封上注明配送公司名称并在封口处加盖公章(如未按要求执行则视为无效响应)。

三、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截止后,中药配方颗粒遴选小组负责收集报名资料进行整理汇总,进行资格审查,对发现有涉及商业回扣的不良销售记录的经销商,审查不予以通过。

四、遴选安排:

1、遴选工作将按照《赣州市妇幼保健院中药配方颗粒遴选实施办法(试行)》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将提前电话或信息通知。

2、最终遴选的供应企业结果在医院网站进行公示。--

温馨提示:参加人员严格遵守防疫要求,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必须佩戴口罩、测体温、健康码及行程码为绿色。对未按规定履行责任、造成疫情传播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后果自负。

附件1--中药配方颗粒供应商遴选报名信息表

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投标委托书

附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附件4--公司承诺声明

附件5--中药配方颗粒目录供应报价表(含3个表格)

附件6--公司供货时间期限承诺书

附件7--公司退换货时间期限承诺书

赣州市妇幼保健院

2022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