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赣州市妇幼保健院全自动生化分析仪设备及配套试剂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西斯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赣州市章贡区长征大道2号天际华庭写字楼9楼)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3年06月14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JXSN2023-ZX-C009
项目名称:全自动生化分析仪设备及配套试剂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500.00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货物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单价 | 主要技术规格及要求 | 预算金额 |
全自动生化分析仪设备设备(国内服务) | 1 | 台 | 2500.00 | 详见三、采购项目需求。 | 2500.00 |
配套试剂(国内服务) | 1 | 批 | 按采购人要求供货, 以实际供货量据实结算。 | 按采购人要求供货, 以实际供货量据实结算。 | |
说明:以上均为国产产品,且不允许进口产品参与磋商。 |
合同履行期限:接到采购人供货通知7天内送达指定地点。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否
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否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所投一、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用于临床的: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及登记表(新证不需登记表),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产品备案登记凭证;
3.2所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的一、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用于临床的: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3.3经营用于临床三、二类医疗器械的:三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二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登记凭证;(医疗器械注册人或者生产企业在其住所或者生产地址销售医疗器械,不需提供)。
时间:2023年06月02日至2023年06月09日每天上午8点30分至12点整,下午14点30分至17点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江西斯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磋商文件;【获取文件推荐采用电子邮件转账方式,即通过电子邮件报名,再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磋商文件(报名邮箱:jxsnzbdl@163.com)】。
方式:网上报名获取磋商文件、现场报名获取磋商文件
截止时间:2023年06月14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西斯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时间:2023年06月14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西斯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响应保证金:响应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足额一次性缴纳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15000.00 ),响应保证金由响应供应商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及电汇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以电汇(银行转账)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者,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到账,从响应供应商(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转入)的基本账户(自然人参加的,从自然人的本人同名银行账户)转入采购代理机构账户(户名:江西斯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江南支行;账号:3605 0110 0689 0000 0404),否则响应无效。各响应供应商在银行转账(电汇)时,请备注项目编号及用途,还须充分考虑电汇(银行转账)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或以金融机构出具的支票、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保函、支票、汇票、本票的原件在开标现场响应截止时间前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否则响应无效。未成交供应商以电汇(银行转账)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的响应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或以金融机构出具的支票、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的响应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保函、支票、汇票、本票。成交供应商以电汇(银行转账)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的响应保证金,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或以金融机构出具的支票、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的响应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退还保函、支票、汇票、本票。
2、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3、本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采购将落实小微企业、监狱企业、节能、环保、支持创新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4、本项目如有补遗或变更,都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告,并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所有获取了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可对此次招标的相关事宜详细咨询或提出质疑。否则,参与响应即被视为已经充分了解并接受磋商文件的所有要求。
5、已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一日前,未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而放弃响应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采购单位:赣州市妇幼保健院
账号:3605 0110 0689 0000 0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