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赣州市妇幼保健院! 首页 联系我们 地理位置

赣州市妇幼保健院赣康路院区生活垃圾清运服务项目

 

赣州市妇幼保健院拟对新院区生活垃圾清运服务面向社会进行公开咨询,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价,现将咨询事宜公示如下:

一、资质及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必须具有准入生活垃圾中转站或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的相关资质;

8、报价中包含运杂、装卸、保险、税费、售后服务等以及国家规定的各项费用等一切费用;

9、咨询文件需附有相应资质证明材料(公司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的复印件、报价清单、供应商详细地址及电话,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咨询文件必须装订成册,不接受散页、活页或未装订成册的咨询文件,并装袋密封,封口加盖公司印章。

二、技术参数及内容

序号

咨询项目

清运频次

预估桶数

1

赣州市妇幼保健院赣康路院区生活垃圾清运服务

每天2          (上午、下午各一次)

上午约60/次、

下午约40 /   100/日)

注:①单个垃圾桶容量为240L。以上清运量仅供参考,服务期内的相应清运量以实际发生为准。②计算方式:按照每日清运2次标准,每日清运费用=(上午清运桶数+下午清运桶数)×单桶单次价格,当月服务费的结算金额=当月实际发生的清运桶数合计×单桶单次价格(元//次)。

三、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

(一)供应商需按要求完成采购人指定地点的垃圾清运工作。

(二)垃圾清运时间为每天上午10:30至上午12:00,下午16:0017:30,供应商需指派工作人员在此时间段内完成垃圾清运工作,遇到特殊安排需要调整清运时间或清运频率的,供应商需服从院方安排进行清运。

(三)垃圾收集装车后,垃圾暂存点周边必须清扫干净,所有垃圾桶及时归位摆放整齐,管理规范。

(四)所清运的垃圾必须按照赣州市政府环保部门的要求运送到指定的垃圾处理场,不得随意倾倒。因倾倒行为导致院方被有关单位处罚、追偿的,则罚款和赔偿金由供应商承担,并且院方有权终止合同,扣除其当月服务费。

(五)要求采用密闭式垃圾清运车,清运过程中垃圾无满溢、滴漏、洒落。

(六)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作业期内穿工作服;在作业时间内,不集聚闲聊;作业期间不做与作业无关的事;车辆停放遵守交通法规;垃圾运输实行密闭,不得超高运输和吊挂杂物。

(七)供应商须按要求,保质保量完成院方所有生活垃圾清运工作,做到垃圾日产日清。因创建、检查评比需要及节假日特殊情况而提高要求临时增加工作量及工作任务,所需增加设备、人员费用均包含在本次报价中,不作另行支付。严禁贪图方便,随意乱倒或焚烧垃圾。

(八)供应商在清运过程中若有损坏医院设施设备和财物等情况,供应商须负责照价赔偿。在清运工作过程中如对院方人员造成伤害的,需依据法律法规承担责任。

(九)安全要求:清扫工具、车辆、劳动保护用品、职工保险等费用由供应商负责解决。供应商应加强对聘用人员的安全作业教育,作业过程一律着统一工作服、帽,如作业期间发生事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安全事故责任,包含工伤,全部由供应商负责,供应商有义务督促驾驶员注意行车安全,以维护弱势群体为目标原则,一旦出现安全事故,责任全部由供应商承担对于出现的工作人员的工伤及事故发生的相对方,由供应商负责。

(十)其他要求

1.遇有重大活动或突发事件,及时组织力量做好垃圾清运等保障工作。

2.合同期间,供应商须无条件接受院方的监督检查和合理整改要求,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四、报名时间、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4326日截止(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1730时)。

2、报名方式:①提供资质文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银行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证明及准入生活垃圾中转站或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的相关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②通过邮箱提供资质文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银行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证明及准入生活垃圾中转站或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的相关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3、报名地点:赣州市南康路25号 赣州市妇幼保健院赣康路院区,赣州市妇幼保健院行政保健楼8楼总务科。

4、联系电话:0797-5569612

5.邮箱:fbyzwk8282066@163.com

五、咨询文件递交时间、地点

1、递交时间:2024328日下午1730时止,逾期递交将不予受理,作无效响应处理。

2、递交地点:赣州市南康路25号 赣州市妇幼保健院赣康路院区,赣州市妇幼保健院行政保健楼8楼总务科。

附件:生活垃圾清运服务报价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