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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妇幼保健院关键岗位权力清单运行管理办法(试行)

为全面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巩固医药领域腐败问题、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两个集中整治”和“若干措施”成果,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建设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对医院关键岗位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结合医院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卫生健康工作方针,坚持公立医院的公益性导向,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通过制定和实施关键岗位权力清单管理制度,明确医院关键岗位权责范围、运行机制和监督重点,着力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督促关键岗位从 业人员正确行使权力、认真履行职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为加快推进医院高质量发展建设营造风清气正、廉洁高效 的发展环境。

二、目标任务

(一)明确权力边界。以明确关键岗位权责范围为抓手,全面梳理医院关键岗位、重点科室的权力类型、实施主体、责任事项,确保权力清单边界清晰、权责明确。

(二)规范权力运行。以完善关键岗位权力运行机制为重点,公布关键岗位权力清单,明晰权力运行程序规则,晾晒禁止性事项清单,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构建公平公正、运行高效的工作机制。

(三)提高管理效率。以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为导向,优化医院权力运行机制,减少关键岗位权力交叉重叠,提升 整体运行效率,为医院发展增活力添动力。

(四)坚持公益属性。医院始终坚持以公益属性为根本,始终紧盯“看病难、看病贵”等患者就医过程中的难点痛点,持续深化技术革新、扩充服务供给、增强服务便捷性与舒适性、控制就医费用,站稳人民立场。

三、实施范围

本管理办法所指的关键岗位主要为药品医疗设备、医疗耗材检测试剂采购与管理,医疗信息化建设,基础设施建设、人事、总务后勤、临床服务、“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等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相关岗位。

四、权力清单

主要包括药品采购和管理、医疗设备采购和管理、医疗耗材和检验试剂采购和管理、信息化建设、基础设施建设、人事权力、总务后勤、临床服务、资金支付等权力清单。

五、工作要求

(一)压实工作责任。各党支部、各科室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全面贯彻落实好关键岗位权力运行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二)强化规范运行。各科室要切实履行好权力清单和运行流程,医院将定期检查关键岗位权力清单运行情况,将其纳入年度考核的重点内容。涉及“三重一大”事项、运营管理有关情况以及其他对单位发展产生重大影响需要报告的事项等需要主动向医院党委部门报备。执行医院领导干部打招呼插手项目工程记录备案制度,权力运行全流程中,有领导干部插手、干预的项目实施的,相关人员应主动向纪检部门报备,不得瞒报、不报、漏报。执行医药领域购销不良行为记录和黑名单制度,记录有关企业的诚信守规行为和违规行为,并定期把相关情况报送纪检部门。

(三)严格责任追究。医院纪委将聚焦重点领域、重点内容和重点环节,紧盯权力清单运行流程、运行细则、责任 事项、禁止性清单等,精准用好“四种形态”,对关键岗位从业人员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强化“八 小时之外”监督,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特别是违规干预市场经济、插手选人用人对事业发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据有关规定从严从重处理。

赣市妇幼党字〔2025〕39号(0926)+关于印发《赣州市妇幼保健院关键岗位权力清单运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