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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按摩椅招租市场咨询

 

根据我院工作需要,拟对共享按摩椅经营权招租,为了解市场行情,现进行市场咨询,欢迎有意向的公司参与报价,相关需求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数量

招租经营年限

起租价//

备注

共享按摩椅

20

1

供应商提供

后续若需增设,按中标价格执行。

二、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本次招标项目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招租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经营者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招标活动。(查询时点为议价截止时间)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相关资质证书及设备相关检测认证报告。

提供相关资料作为资质要求佐证。

三、项目需求

(一)设备技术要求

按摩椅性能良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范要求,提供经国家检验合格的共享按摩椅。

(二)运营服务要求

1.日常维护:需派驻专职人员负责设备维护与消毒(每日至少 1 次,留存记录),设备故障响应时间≤30分钟,2小时内到达现场,提供 7×24 小时客服支持。

2.收费标准:提供按时长选择的服务。15分钟按摩不超过10元。20分钟按摩不超过15元。30分钟按摩不超过18元,租借渠道无需下载专用app

(三)合作服务要求

1.成交供应商应严格依据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范要求,以及服务质量标准和响应文件承诺,积极主动、保质保量完成服务工作。

2.成交供应商负责解决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技术问题。

3.因共享按摩椅质量等安全问题引发事故及造成经济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4.成交供应商应配备具有相应资质、特定经验的工作人员负责项目实施,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要求和时间完成项目。

5.对服务范围之外的突击性、突发性工作,成交供应商须服从医院的安排,不得无故拖延。

6.对因成交供应商管理不善而损坏的硬件设施,成交供应商应负责及时修复,或照价赔偿。

7.成交供应商负责共享按摩椅的日常运营管理。上述设备的产权及运营中的收益归属于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应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并负责设备清洁及维修工作。成交供应商所提供设备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8.成交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按摩椅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如若出现侵权行为,由成交供应商负全部责任,医院不因此承担任何的法律责任。

9.安装过程中的毁损及发生的安全事故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10.提供24小时服务电话,及时处理用户的投诉。

(四)商务要求1.租赁期:签订合同之日起1(按摩椅签订合同之日15天内安装至医院指定位置)。

2.支付方式:场地租赁费按年度缴纳,先付费后使用,一年场地租赁费为每台缴纳金额*台数*12个月。

3.电费缴纳:场地租赁费不包含电费,按摩椅产生的电费等按实际发生额由供应商缴纳电费。每半年抄表1次,按医院其他经营项目标准收取电费。电费若政府进行计价调整,电费相应作出调整。

四、咨询报价文件递交时间、地点:

202647下午17:00前,赣州市妇幼保健院行政保健楼8812室总务科(赣州市赣康路与南康路交汇处-赣康路25号)。

六、文件的递交:

响应供应商须提供报价文件:含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证、报价单、业绩(如有)。文件一律采用A4纸张,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并装袋密封,封口应加盖印章。

附件(按摩椅)